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企业首要担任人实行安全出产法定责任不到位、未对安全设备做经常性维护……近期,应急办理部发布一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涉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事例。
【事例1】2024年3月1日,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信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首要担任人武某某实行安全出产法定责任不到位,A熔保炉应急排放搜集盆内堆满杂物等。有关部门责令武某某期限改正,并处2.5万元的罚款,责令该公司期限消除隐患,并处4.5万元的罚款。
【事例2】2024年3月28日,江苏海门区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浇铸炉流槽与模盘进口衔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设备。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期限消除隐患,并处29166.67元的罚款。
【事例3】2024年3月19日,江苏泗洪县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中的钢丝卷扬体系选用纤维麻芯(非钢芯)钢丝绳。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期限消除隐患,并处3.125万元的罚款。
【事例4】2024年4月19日,江西铅山县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作业一致和谐、办理。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并处2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0.5万元的罚款。
【事例5】2024年1月26日,山东滨州市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熔炼炉进水、出水温度显现过错,且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设备处于封闭状况。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并处1.5万元的罚款。
【事例6】2024年3月5日,湖北房县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安全设备做经常性维护、保养,2号铸造车间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与模盘进口衔接处的快速切断阀、断开设备、紧迫排放阀联锁失效。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并处2万元的罚款。
【事例7】2024年4月26日,云南沾益区应急办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10万吨合金出产线项目处于出产状况,但其安全设备规划未按要求报应急办理部门检查,不具备安全出产条件。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2.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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